在小说创作上,自14世纪以后,在藏族作家的文学作品中呈现出繁荣景象,相继出现了剧本小说、长篇小说与寓言小说多种形式的作品。在剧本小说中以《诺桑王子》为代表作,书中通过北国额登巴国王子诺桑与仙女益超拉姆悲欢离合的叙述,歌颂了一对忠于爱情的青年男女,揭露、鞭挞了封建农奴制下婚姻不自由的丑恶现象。
在长篇小说中,《熏努达美》和《郑宛达哇》是当时的两部优秀作品。前者是由《颇罗鼐传》作者多卡夏仲·策仁旺杰所写,描写某国王子熏努达美与另一邦国公主益雯玛为反抗封建包办婚姻与争取美好爱情生活而经历的种种磨难,以及最后一起出走修行得道的故事。后者是18世纪西藏达普寺第四代活佛罗桑登白坚赞所作,书中叙述某国王子被奸臣陷害后,被神鸟所救,取名为郑宛达哇,并得授静修之法,一生于林中为鸟兽说法而终成正果。
寓言小说《猴鸟的故事》则是一部以动物寓言形式出现的文学作品。小说以生动活泼语言,描述某山的猴子侵扰鸟儿和平生活而引起神鸟白松鹤与猴子交涉的故事,情节曲折,引人入胜,反映出藏族人民反对外来侵略、热爱和平生活的愿望。关于小说的作者,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18世纪末的多仁·丹增班觉所写。因为作者亲身经历了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和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两次入侵西藏事件,而其小说所写正是以廓尔喀侵略西藏为寓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