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要说的话可不多——她只说诺曼本来打算当晚陪她去听演讲,可是他觉得头痛,不能去了,她十分失望,现在手头有着门票,如果他没有别的约会,肯不肯陪她去?
肯不肯!他拚命把话里的激动声调给硬压下去。这真太惊人啦。他过去老是上她家里去看她。他从来不敢开口请她跟自己一块儿上什么地方去。他这会儿站在电话机旁,跟她讲着话,心里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压倒一切的欲望,情愿为她死,于是一幕幕为她牺牲的英勇的情景,在他那发晕的头脑里出现了又消失了。他爱她爱得那么深、那么厉害、那么不可自拔啊。她竟然肯跟他一块儿出去,跟他——跟他,马丁·伊登——一块儿去听演讲,叫他快乐得直发狂,这一刹那,她一飞冲天,高高地凌驾在他之上,叫他觉得仿佛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为她死啦。要表达自己心里对她的感情是多么深沉而崇高,只有这样做才最恰当。这种真正的爱情的那份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正是每个恋人都有的,而在这儿电话机旁,这种感觉好像一股卷着火焰和光辉的旋风一样,扑上他的心头;他并且觉得,为她死,就等于一辈子好好儿地活过和好好儿地爱过了。他还只有二十一岁,过去没有爱过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