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性病我们寄希望于医学,而对于骑士荣誉,统治者采取的立法手段没有成功,所以我们可以使用哲学来净化我们的思想,我们也只能通过净化我们的思想来彻底清除这个思想的魔鬼。
然而,如果统治者真的想要铲除决斗制度,如果他们仅得到了一点点成绩确实只是因为他们的能力不足以惩治这个魔鬼,那么我提出一条我保证会成功见效的法律。它与血淋淋的方式毫不相干,既无须用到断头台,也无须动用绞刑架或者采用终身监禁的方式。它好似一种顺势治疗法,完全不必担心有恐怖的后遗症:如果有人提出或接受一次挑衅,就让士兵将他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对他施以十二大板的体罚,对那些为其呐喊助威的则打六大板,对于决斗造成的后果,则用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相关的责任。
持有骑士荣誉思想的人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说,一旦被施以这类处罚,荣誉感强烈的人或许会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对此抱持的看法是,这样愚昧的人自戕总比让别人受到伤害强得多。不过我很明白,统治者并不真的想要消灭决斗现象。文职人员,甚至是军职人员(除了那些处于权力顶端的人)所收获的远少于他们付出的劳务,差距就用荣誉来补。荣誉首先体现在头衔和勋章上面,其次借助等级制度和差别制度在社会普及。决斗是一种试图为人们的等级提供特殊服务的方法,所以人们在接受教育时就会有这方面的培训。这种情况一般是在那些不满足于报酬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他们会用血腥的方式来寻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