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师身穿律师袍,由许多同人簇拥着到庭了。他朝那些记者走去,同他们握手,一起打趣,说说笑笑,那样子真可谓无拘无束,直到法庭上响起铃声为止。于是,所有人各就各位。我的律师走过来,同我握手,嘱咐我回答问题要简短,不可主动发言,余下的都由他来替我打理。
我听见左侧有人往后挪动椅子的声响,扭头看到一个细瘦高挑的男人,戴着夹鼻眼镜,仔细搂起红色法袍坐下去。他就是检察官。执达员宣布开庭。与此同时,两台大电扇开了,嗡嗡转起来。三位法官,两位身着黑袍,另一位身披红袍,拿着案卷走进法庭,快步走向俯瞰大厅的审判台。身披红袍的法官居中坐到扶手椅上,摘下直筒无边高帽,放到面前,拿手帕拭了拭他那窄窄的秃脑门儿,这才宣布开庭审案。
记者们已经执笔在手了,他们人人都是同样一副冷漠的、略带嘲讽的神态。不过,他们当中有一个年轻得多的,身穿灰色法兰绒制服,扎一条蓝色领带,他把笔放在面前,目光凝视着我。从他那张五官不很端正的脸上,我只看见一双非常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聚精会神地审视我,却丝毫没有流露出明确的表情。于是,我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我这是自我观照。也许正因为如此,还因为我不懂得审案程序,我就不大理解随后所发生的一切了,譬如什么陪审员抽签,庭长向律师提问,向检察官提问,向陪审团提问(每次提问,陪审员的头都转向审判台),快速宣读起诉书,我倒听出了一些地名和人名,然后再次向律师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