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四成上市公司敢于在招待费上“做假”,是因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招待费公开没有硬性规定。因为1998年11月推出的《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有所规定,但公开的范围只在企业之内。但上市公司有义务向股民如实汇报支出情况。期待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加强财务监督和外部审计,不仅财政部门和国资部门定期组织审计,而且让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定期向公众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否则央企管理将失控。不规范的制度就应及时纠正,证监会为企业招待费规范与纠正年报披露制度,是时候了。
(2014年5月5日)
§四、反贪审计风暴刮向在港央企
——答《东方早报》记者问
【焦点追问】
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落马后,中央开始加强在港央企反贪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