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从小就喜欢给人起绰号,最早可追溯到小时候给三弟周建人起“谗人”、“眼下痣”的绰号。小时候因冬天吃冰,被房客沈四太太阻拦,挨了母亲的骂,就给沈四太太起“肚子疼”的绰号。到三味书屋读书时,曾“教唆”同学用“四眼狗”对寿镜吾老师的“比目鱼”,他还把好哭鼻子的女生叫“四条”,意指眼泪鼻涕一块流,真是生动顽皮之极。后来,鲁迅与许广平相爱,就给她起“害马”的绰号。甚至在给母亲写信时说:“母亲放心,害马现在很好……”他在北大讲课,当时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岛,留了个学生头,他便给人家起了个绰号“一撮毛”,见面时还亲切地叫他“一撮毛哥哥”。
无论是别人给鲁迅起的绰号,还是鲁迅给别人起绰号,一般来说充满善意,总是事出有因,含有丰富的生活情趣,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从一个细小的方面可以看出鲁迅做人的风趣幽默。
名人“爱绰号”,我们普通人当然也一样。我有一位忘年交在一篇回忆文章中这样写道:记得在读高中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位刘姓同学,年龄最大,威信最高,思想超前,工作能力强,且品格高尚。完全超脱低级趣味,被我们尊为兄长。便与刘少奇相对应,取绰号“刘老怪”。其名常叫不衰。至今我与老同学间交流,仍称“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