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认识到道德和其他结构只有历史的关联,而没有必然的关联,那么,现在我们可以构建一种什么样的道德呢?
答:使我震惊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艺术不再同个体或生活相关,而是成为仅仅同客体相关的某种东西,艺术还成为专业的艺术家所构造的特殊领域。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就不能成为一件艺术作品吗?为什么一盏灯或一所房屋可以是艺术作品的对象,而我们的生活却不是?
问:当然,这种企图在伯克利这类地方是非常明显的。在伯克利,人们认为从吃早餐到做爱及度过一天的方式,所有这些事情都应该是完美的。
答:然而恐怕这些例子的大多数情况中,人们是认为,如果他们做他们所做的,如果他们就像他们生活那样生活,那是因为他们对欲望、生活、自然、身体等有真正的认识。
问:如果人们建立自我的时候,不应该诉诸知识,诉诸普遍的法则,那么您的概念同萨特存在主义的概念的区别又在哪里呢?
答:从理论方面看,我认为萨特拒斥那种自我是某种给予的东西的观念,然而,由于诚实的道德概念,他又退回到我们应该是自己,以及应该真正的是自己的观念。在我看来,萨特所说的东西唯一可接受的实践结果只在于,应把他的理论发现关联于创造的实践,而非诚实概念。我认为这种自我不是预先给予的观念只能有的实践结果是,我们必须把自己构成为艺术作品。在他对波德莱尔的分析中,很有意思的是我们看到,萨特把创造工作归之于和自我,也即和作者的某种关联,而这种关联采取了诚实或不诚实的形式。我想说的却正好相反:我们不应该把个体的创造活动同他与自身所保持的关系连接起来,而应该把人们所能具有的这种同自我的关系同创造活动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