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神的迷信进一步的,则为术。术数两字,古每连称,其实两者是不同的(已见上章)。术之起源,由于因果的误认。如说做一个木人,或者束一个草人,把他当做某人,用箭去射他,就会使这个人受伤。又如把某人贴身之物,加以破坏,就能使这个人受影响之类。
苌弘在周朝,把狸首象征不来的诸侯去射他,以致为晋人所杀(见《史记·封禅书》)。豫让为赵襄子所擒,请襄子之衣,拔剑三跃而击之,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就是此等见解。
凡厌胜咒诅之术,均自此而出。又有一种,以为此地的某种现象,与彼地的某种现象;现在的某种现象,和将来的某种现象,有连带关系的。因欲依据此时此地的现象,以测知彼时彼地的现象,是为占卜之术所自始。
此等都是所谓术。更进一步则为数。《汉书·艺文志》说形法家之学道:“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全然根据于目可见、身可触的物质,以说明现象的原因,而否认目不可见的神秘之说,卓然是科学家的路径。惜乎这种学派中人,亦渐渐的枉其所信,而和术家混合为一了。《汉志·术数略》,共分六家:曰天文、曰历谱、曰五行、曰蓍龟⑨、曰杂占、曰形法。蓍龟和杂占,纯粹是术家言。天文、历谱、五行、形法都饶有数的意味,和术家混合了,为后世星相之学所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