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户怎么处理呢?周女士后来被指定到一家银行交纳赞助款,但是声明这不是赞助款,而是以这所重点学校的共建单位名义存的款。
也就是说,这笔款在学校账面上出现的是“共建单位”的名头,是“共建单位”为这个学生提供的“共建费用”。
共建费就共建费吧,从某种意义上说,“共建”两个字用在这里还是蛮贴切的。不过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是自愿的。周女士满口答应,“当然是自愿的”。
“就是自愿你也得有门路”,周女士满意加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令人困惑的“年龄补偿费”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然而,某些地区很善于利用这个法律漏洞,人为地创造出一个“不具备”的条件来,以便收取“年龄补偿费”。
例如,目前城市儿童大多数3岁就入幼儿园了,6岁就从幼儿园毕业了。由于这时候还不到7岁,所以还不能上小学。由于各地不允许办学前班,这一年的孩子呆在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