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整晚都在考虑秦聿的案子,假设了多种可能,每一种情况该怎么应对。
目前在侦查阶段,按照正常的程序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不起诉,一种是起诉。
不起诉的情况一种是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移交检察院起诉,一种是移交检察院审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或自行侦查,二次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两个阶段律师也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如果能找到有利于秦聿的证据,那么侦查结果会大大利于秦聿。
检察院审查阶段,律师可以提交法律意见书,如果检方采纳,是可以不起诉的。
陆斯安道:“证据这一点秦聿没跟我说,但是如果对方没有什么直接证据,也不能直接给秦聿定罪。”起不起诉这个不好说,要看检方审查结果,若是起诉了,到时候就有的扯,看哪方更有说服力,法院采纳哪方的意见。“现在我还不知道方郁那边有什么证据,没法下定论。”
至于第二阶段,检察院审查……”陆斯安想到秦聿是很多检察官的眼中钉,就觉得有点头疼,“方郁这个案子太受关注,戳到了社会敏感问题,检方肯定会更重视,你知道的案子被重视很可能会走到下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