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新疆期间,有一回,儿子把嚼不烂的羊肉从碗中挑出来,被王蒙训斥了一通。大讲粮食来之不易的道理之后,迅速把扔掉的羊肉拣起来,放在口中吃了,同时说:“怎么嚼不动?这不是很好吗!”他还发挥说,爱惜食物是他在农村改造思想的一大收获,农民对一切农产品都是非常珍惜的。如此这般,十分雄辩。天晓得,他是克服多大的阻力才把带着筋头巴脑的羊肉吞下去的。我在一旁很心疼他,这是何苦呢?
但是仅仅说他是爱节约,也不确切。他想要做的,总是不惜血本。他常常很大头,花一些冤枉钱买一些废品,像托人从香港带来的已被淘汰的打字机,自买来后一次也不能投入使用。那一年他还从国外带回一台手提式筒用冰箱,很不实用,又占地方。他到商店买东西有他的特点:一是决不选择,二是快,没等售货员包装,他拿起东西就走。当然,在可以讨价的地方,他也不会讲价,看见自己要的商品,直去直来。所以我们从未有过一起在商店里消磨时间的损失。过去他每逢出国,都问我需要点儿什么,每回我的答复都是:“什么也不需要,只要你平安地回来。”尽管这样,他仍然总是想着给我买这带那。他并非采购的能手,往往会惊动一些朋友做参谋。怪不得聂华苓的女儿薇薇和墨西哥的汉学家白佩兰女士都说过,王蒙对他的爱人真好,在国外总想着为她买件满意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