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相对系统的学科理论体系或者知识体系,社会史最先形成于近代史领域。1992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社会史》具有标志性意义,它推动着社会史研究从具体问题向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建构的转向,它的问世也引发了学界对于社会史理论体系的再度争论。显然,“近代”这一具体研究时段的限定,并不会影响具有学科层面的理论建构或知识体系的讨论,因为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与其具体的研究实践并不矛盾,甚至恰恰是基于具体研究实践层面的讨论才使问题讨论得以深化,并最终提升并超越具体研究而上升为宏观性的学科层面的内容。因此,从具体的“近代社会史”切入,并不会减损对社会史学科层面的理论认知。
我们知道,社会史的兴起是对既有的“革命史”“阶级斗争史”为主线的史学模式的反思,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否定。它出现的前提是传统的中国近代史不足以反映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全貌,“将历史的内容排挤出了历史”。那么,中国近代社会史时段分界应该建立在中国社会变迁或社会发展的历史特征具有时代转折意义的基础上,亦即中国古代社会与中国近代社会(无论从社会结构角度还是从社会生活内容来看)的历史分界的标志是什么,这是必须进行研究的理论前提。“历史是根据历史重要性进行选择的一种过程。”历史作为一个“选择的体系”,“不仅是对现实认识的选择体系,而且是对现实原因、取向的选择体系。……历史意义的标准是:历史学家能使这些因果关系适合其合理说明与解释模式的能力”。①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学科的存在与否或者一个学科发展的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建构起“合理说明与解释模式”。